新華社沈陽4月14日電(記者范春生)遼寧省三級法院、檢察院去年以來加大員額退出機制的執(zhí)行力度,對不適應或不勝任一線辦案的、離開辦案崗位的、因違紀違法不適合繼續(xù)履行辦案職責的堅決退出員額,2018年退出員額452人,為啟動司法體制改革試點以來退出員額人數(shù)最多的一年。這是記者從13日召開的遼寧省委政法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在上述已退出員額的法官檢察官中,包括法官225人,檢察官227人。
2016年6月,遼寧作為全國第三批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省份啟動改革。在人員分類管理方面,推行法官檢察官員額制。隨著員額制的逐步落實,全省法院、檢察院的員額退出機制也得以推出并完善,到了2018年,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進一步深化。去年一年,這個省法院系統(tǒng)建立健全員額法官管理機制,免去21名入額法官的非審判崗位領(lǐng)導職務,225人退出法官員額;檢察系統(tǒng)建立健全員額檢察官遴選、培訓、考核、晉升、退出等管理機制,227人退出檢察官員額。
在退出員額的法官中,退出原因主要是“不適應一線辦案”;退出員額的檢察官,則具體包括三種情況:或不勝任一線辦案,或離開了辦案崗位,或因違紀違法不適合。員額法官檢察官的有序進出,使得優(yōu)秀人才向辦案一線流動趨勢明顯,司法質(zhì)效有了實質(zhì)性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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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