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烏夢達)全國人大代表、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于志剛建議,借鑒杭州成立互聯網法院的經驗,北京、深圳等作為互聯網發(fā)展的中心城市,應當盡快設“點”成立互聯網法院。
近年來,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等快速發(fā)展,隨之而來的是網絡侵權、網絡欺詐、個人網絡信息泄露、倒賣等案件大量發(fā)生。2017年,經批準杭州設立了互聯網法院,集中審理涉網案件。
“但是,就目前互聯網發(fā)展的態(tài)勢來看,僅在杭州設一個互聯網法院的‘點’并不太夠?!庇谥緞傉f,當前網絡的民商事糾紛、違法犯罪類型發(fā)生了巨大變化,比如一個網絡小額貸公司一年的放貸量可能達200億元左右,以一筆貸款平均2000元左右的貸款筆數、呆壞賬率25%左右計算,出現的民事案件數量甚至可達上百萬起。
“這是任何一個省的三級法院都不敢接、無法承受的案件數量。此類新型案件性質非常清楚,但是案件數字是天量的,沒有法院能有足夠的能力管轄?!庇谥緞偨ㄗh,北京、深圳等作為全國科技創(chuàng)新中心和互聯網發(fā)展的中心城市,應當盡快成立互聯網法院,多“點”開花管好涉網案,讓基層法院不再因“網”忙得心慌。
于志剛表示,互聯網法院并不僅是便利老百姓網上立案、遠程視頻審判、網上送達、節(jié)省路費和時間成本,還要在司法管轄權上創(chuàng)新,探索信息化時代全新的司法管轄權模式和規(guī)則?!笆紫仁蔷硟瓤缧姓^(qū)域的司法管轄,其次是跨越國(邊)境的司法管轄,恰當的時候,也探索推動全網空間的刑事管轄?!庇谥緞傉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