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后擬禁售違規(guī)輕便摩托車和超標電動自行車
據(j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網站消息,昨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對《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草案)》進行二審。二審稿擬規(guī)定,北京市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銷售目錄制度。未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北京市銷售和登記上牌。電動自行車在取得行駛證和號牌后,方可上路行駛。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鄒維萍表示,由于電動自行車不像汽車一樣有國家統(tǒng)一的許可生產目錄,北京市作為電動自行車的輸入型特大城市,有必要從銷售端嚴格控制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鄒維萍指出,二審稿規(guī)定,北京市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銷售目錄制度。目錄應當載明生產企業(yè)、品牌、型號、定型技術參數(shù)等項目,定期更新并向社會公布。未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北京市銷售和登記上牌。
電動自行車應當經區(qū)級公安交管部門登記,取得北京市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方可在北京市道路行駛。北京市對本條例實施之前購買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設置3年過渡期,過渡期滿后,不上牌不得上道路行駛。
為便于引導市民購買、使用合標的電動自行車,二審稿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的銷售者應當將現(xiàn)行有效的產品目錄和登記上牌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等信息在銷售場所顯著位置公示。
銷售者應當向購買人承諾其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符合國家標準。因不合標不能辦理登記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銷售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關于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問題”,鄒維萍強調,目前,非機動車道沒有對電動自行車的限速標志,有些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在非機動車道行駛速度過快,存在安全隱患,建議根據(jù)路況在道路交通擁堵路段設置具體限速標志,提示和控制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不得超過限制行駛速度。
鄒維萍還指出,二審稿規(guī)定,駕駛電動自行車應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公安交管部門應當根據(jù)道路交通情況,在非機動車道設置電動自行車的限速標志。(朱江)
-
為北京規(guī)范電動自行車管理點贊
電動自行車對于機動車而言是“弱者”,但相對于廣大行人卻是不折不扣的“強者”。2018-05-31 08:43:31
-
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兩億輛 相關安全事故該如何避免
“電動自行車客廳夜間充電引起火災”“電動自行車超速行駛撞傷行人”……電動自行車在方便居民出行的同時,也頻頻出現(xiàn)安全事故。2018-05-30 07:15:31
-
大數(shù)據(jù)"坑熟客",技術之罪需規(guī)則規(guī)避
2018-03-02 08:58:39
-
高質量發(fā)展,怎么消除“游離感”?
2018-03-02 08:58:39
-
學校只剩一名學生,她卻堅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變動!騎共享單車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樓市會有哪些新變化?
2018-03-01 09: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