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預計九成外地車不受影響
2018年4月16日,交通高峰期的廣州工業(yè)大道,不少外地牌照車輛在通行
《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見稿)》(下稱《通告》)正式公布后,引發(fā)公眾關注。如何既保障權利、又兼顧公平,在精準管控與降低影響之間找到最大公約數(shù)?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駛入市中心區(qū)需“開四停四”的背后有著怎樣的考量?
昨日,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了公安交警部門負責人、專家以及人大代表。
實施預期
實現(xiàn)外地車臨時通行和調控“雙贏”
據(jù)了解,廣州在制定調控政策時充分借鑒了北京、上海的相關經(jīng)驗。目前,國內(nèi)北京、上海、貴陽、石家莊、天津、杭州、深圳7個城市實施了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并于2002年起相繼出臺實施車輛通行管理措施,規(guī)范本地化運行的外地車。
《通告》作為《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相配套交通管理措施,其目的是進一步鞏固調控政策所取得的成效,并盡可能地減少對正常在廣州市中心區(qū)臨時通行的外地車的影響。
公安交警部門通過對在廣州通行的外地車輛的大數(shù)據(jù)分析,結合相關專業(yè)交通研究中心研究成果,為精準管控以異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規(guī)避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的車輛,并盡可能地減少對周邊地市車輛往來廣州的影響,最終確定“開四停四”方案。而國內(nèi)也有實施了類似措施的城市。
公安交警部門通過大數(shù)據(jù)研判,預計未來“開四停四”措施正式實施后,九成以上的外地車(即正常通行的外地車)不會受到影響,能實現(xiàn)保障正常使用外地車臨時通行、精準管控確保調控成效“雙贏”的效果。根據(jù)預估,政策實施后,管控區(qū)域外地車每天將減少約10萬輛,其中高峰期減少約2萬輛。
現(xiàn)狀解讀
4年半內(nèi)本地化外地車增363%
自2012年7月1日零時起,廣州市對本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nèi)中小客車試行增量配額指標管理。試行一年后,《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調控政策”)于2013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將于2018年6月30日有效期屆滿。
數(shù)據(jù)顯示,自調控政策實施以來,廣州累計減少中小客車增量約98萬輛,中小客車快速增長的態(tài)勢得到有效控制。
然而,在調控政策實施期間,受低中簽率和不菲的競拍價格影響,中心城區(qū)以異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規(guī)避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的車輛數(shù)量激增。該部分車輛從2013年6月調控政策正式實施前的9萬多輛增加至2017年12月的44萬多輛,激增363%。
通過對外地車通行情況進行跟蹤監(jiān)測,據(jù)研究機構分析,本地化外地車的通行特征不同于臨時進入廣州通行的外地車,雖然它的數(shù)量不到外地車的一成,但在中心城區(qū)其出行量卻占了外地車出行量的七成。
另一項數(shù)據(jù)顯示,工作日平均每天在廣州市中心區(qū)出行的外地車約46萬輛,其中本地化外地車約24萬輛,占外地車的51.56%。以晚高峰期間為例,路面通行的10輛車中,約有3輛是外地車,其中2輛是本地化外地車。
異地上牌本地使用的車輛從2013年6月調控政策實施前的9萬多輛增加至2017年12月的44萬多輛,激增363%。
以晚高峰期間為例,路面通行的10輛車中,約有3輛是外地車,其中2輛是本地化外地車。
本地化外地車數(shù)量占比不足外地車一成,出行量占比卻達七成。
根據(jù)預估,政策實施后,管控區(qū)域外地車每天將減少約10萬輛,其中高峰期減少約2萬輛。
專家對政策總體實施效果滿意度不高,一般滿意約占51.7%,不滿意約占48.3%。79.41%的專家認為廣州迫切需要配套實施外地車管控措施。
認為有必要實施交通管控政策的市民占67.37%。其中,有小汽車的市民支持比例為70.5%;沒車但準備買車的市民支持比例為63.4%;不打算買車的市民中支持比例為64.4%。
調查
有車和無車市民
對管控政策態(tài)度基本一致
《廣州藍皮書:中國廣州城市建設與管理發(fā)展報告(2017)》中,廣州大學廣州發(fā)展研究院課題組發(fā)布的《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實施效果評估與建議》指出,在出行數(shù)量方面,2016年6月“本地化外地車”達到35.5萬輛;從使用強度來看,“本地化外地車”出行總量約占外地車總出行量的46%,占進出中心城區(qū)出行總量的16.8%;在使用范圍方面,中心城區(qū)15條主要干道晚高峰外地車比例達到15.6%。照此發(fā)展,這些新增的外地車將抵消廣州市實施調控政策所減少的增量,削弱調控政策實施效果。
課題組分別從專家和市民兩個層面開展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實施效果滿意度調查。課題組發(fā)現(xiàn),專家對政策總體實施效果滿意度不高,一般滿意約占51.7%,不滿意約占48.3%,不滿意的主要原因是認為政策只控制了本地中小客車增量,實際運行的中小客車數(shù)量增長較多,未達到政策預期目標。79.41%的專家認為廣州迫切需要配套實施外地車管控措施。
在市民滿意度調查中,課題組發(fā)現(xiàn),市民對政策繼續(xù)實施支持率為64.1%,超四成市民認為政策內(nèi)容需要進一步完善并配套其他政策。
認為有必要實施交通管控政策的市民占67.37%,其中,有小汽車的市民支持比例為70.5%;沒車但準備買車的市民支持比例為63.4%;不打算買車的市民中支持比例為64.4%。從中可以看出有車市民和無車市民對實施交通管控政策態(tài)度基本一致。
觀點
暨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陳玉梅:
政策制定應實現(xiàn)社會公平正義
有專家認為,出臺實施調控政策配套措施也存在一定難度和風險。暨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陳玉梅認為,隨著粵港澳大灣區(qū)頂層規(guī)劃呼之欲出,以及珠三角區(qū)域一體化將迎來全新發(fā)展階段,如果廣州在地域范圍和通行時間上“一刀切”限制外地車進入廣州,將會導致周邊城市與廣州之間交通不便,不利于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
“從另一個角度而言,調控政策配套措施的實施也會增加廣州牌號的‘含金量’?!?陳玉梅表示,一些本地化外地車車主以及部分有購車計劃的車主或出于一勞永逸的想法,直接競購廣州牌號,導致其需求增長,從而使競拍價格在短期內(nèi)出現(xiàn)較大幅度的波動。“從近年來的競拍價格走勢可以看出,每逢輿論盛傳‘外地車管控政策出臺’,幾乎都會對該時期的牌號競拍價格造成影響。”
“公平正義是人民群眾獲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保障?!痹陉愑衩房磥?,作為配套措施的外地車管控政策久未出臺,不僅會削弱調控政策本身的實施效果,還會對政府的公信力帶來不良影響。本地化外地車長期在廣州享受與本地上牌車輛同等通行權利,對參與配額調控上牌市民來說勢必造成不公,久而久之會降低政府制定政策的公信力,或會增加后續(xù)新政策實施的社會阻力。因此,政府應對政策的制定、實施及效果進行審視、評估,使政策在制定及實施過程中做出必要調整,減少不公平,實現(xiàn)社會的公平正義。
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
“開四停四”呼應群眾關切 體現(xiàn)人性化
近5年來,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共收到相關調控政策配套措施的人大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21份。2016年以來,廣州12345政府服務熱線接到群眾相關訴求170余件,要求出臺管控措施的呼聲較高。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認為,廣州“限牌”的目的并不是要靠拍牌來賺錢,而是限制車輛的使用,讓真正有需要的人可以使用。然而,近年來,大家普遍反映“限牌”卻沒配套交通管理措施,那限牌有何意義?!肮步痪块T及時采取措施,呼應人民群眾的關切,是值得肯定的?!?/p>
《通告》核心內(nèi)容是“開四停四”管理措施,即: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含臨時號牌車輛)駛入廣州市中心區(qū)連續(xù)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自然日),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自然日)以上。在朱列玉看來,這一措施既體現(xiàn)了執(zhí)法人性化,又考慮到廣州作為省會城市的現(xiàn)實,保障廣州與其他城市之間政務、商務等活動?!耙话銇碚f,4天的時間大部分事情都能辦完。即使因特殊情況事情沒有辦完,還有很多辦法可以予以解決,并非措施一出來,大家就沒法辦事了。”(張丹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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