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日電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張曉明1日在此間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法》的頒布實施“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既是歷史的偶然,也符合事物發(fā)展規(guī)律的必然。
7月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在北京舉行新聞發(fā)布會,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張曉明介紹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法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這是張曉明在新聞發(fā)布會上介紹情況。 新華社記者 金良快 攝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在北京舉行新聞發(fā)布會,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張曉明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法》有關情況。張曉明在發(fā)布會上作上述表示。
張曉明從四個方面闡述了香港國安法的意義和影響。
——“一國兩制”事業(yè)的重要里程碑。這部法律是繼香港基本法之后,中央為香港專門制定的第二部重要法律。它體現(xiàn)了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總要求,把“一國兩制”的原則和底線進一步法律化,筑牢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防控國家安全風險的制度屏障,對“一國兩制”實踐行穩(wěn)致遠具有深遠影響。
——中央完善治港方略的新標志。這部法律是落實十九屆四中全會重大部署的一個重要舉措。它標志著中央更加注重治港制度的頂層設計,更加注重法治思維,更加注重標本兼治、剛柔相濟,更加注重用好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權力,并且和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治理體系有機結合,從而牢牢把握香港局勢發(fā)展的大方向和主導權。
——香港繁榮穩(wěn)定的“守護神”。這部法律是要懲治極少數(shù)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對他們高懸利劍,對干預香港事務的外部勢力形成震懾,充分保護絕大多數(shù)香港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所享有的各種權利自由,也包括充分保障在香港的外國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將發(fā)揮香港繁榮穩(wěn)定的“定海神針”的作用。
——香港發(fā)展重返正軌的轉折點。許許多多的香港朋友都表達了這么一個觀點,就是香港變亂為治、絕境重生,正其時也。我認為這部法律確實可以扭轉乾坤,產生變局效果。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一法可安香江”。
張曉明說,中國共產黨不僅創(chuàng)造性提出了“一國兩制”偉大構想,而且一直堅定不移引領“一國兩制”航船破浪前行。“一國兩制”構想提出之后,香港不止一次出現(xiàn)過“移民潮”“撤資潮”,但所有恐懼和疑慮都被時間和事實所消除,化為烏有。香港國安法剛剛出臺,可能還會有些人抱有這樣那樣的疑慮或者觀望心態(tài),這也是正常的。我堅信,時間和事實會證明一切。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成立23周年時收到的這份“生日禮物”,未來一定會不斷顯示出彌足珍貴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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