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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十項準則”為新時代教師劃定基本底線 新華社發(fā) 邊紀紅 制圖
新華社北京11月16日電(記者施雨岑)記者16日從教育部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教育部近日印發(fā)《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和《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根據高校、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不同特點,明確新時代教師職業(yè)規(guī)范,劃定基本底線。
針對高校教師,準則提到,要堅守學術良知,反對學術不端;不得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或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針對中小學教師,準則要求不得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針對幼兒園教師,準則明確,不得采用學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學內容,不得組織有礙幼兒身心健康的活動。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要把準則要求落實到招聘、聘用、考核等教師管理具體工作中,實行師德失范“一票否決”。要以有力措施堅決查處師德違規(guī)行為,對于有嚴重侵害學生行為的,一經查實,要撤銷其所獲榮譽、稱號,依法依規(guī)撤銷教師資格、解除教師職務、清除出教師隊伍,同時還要錄入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tǒng),任何學校不得再聘任其從事教學、科研及管理等工作。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配合準則出臺,教育部還制定了《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和《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yè)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并對2014年印發(fā)的《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yè)道德行為處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建立起違規(guī)懲處和責任追究機制。
【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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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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